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8〕8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发〔2018〕14号),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进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深化改革、绿色发展、开放合作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坚定不移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末,省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基本建立,面向国内国外的开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转型升级、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争当全省创新发展的表率、深化改革的表率、绿色发展的表率、开放发展的表率、转型发展的表率。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推进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建设运行高水平创新研发平台,引进培育创新型高端科技人才,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R&D(研究与开发)投入占比达到3%,R&D投入占全省R&D投入总额的比例超过20%,省属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
——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省属国有企业整体混改率达到80%,省属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全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绿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环保产业,培育发展绿色服务业和绿色金融,全面推广清洁生产方式,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着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开放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效发挥我省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培育一批开放型经济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省属国有企业全方位、多领域、高水平开放发展新格局。
——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使80%以上的省属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军民融合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与民生保障等领域集中,构造布局合理、结构科学、特点鲜明、发展协调的省属国有经济现代化体系。
——整体效益进一步提升。省属国有企业利润总额、增加值每年分别增长10%以上,力争营业收入每年增长12%以上。到2020年末,省属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国有经济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实施科技创新,争当创新发展的表率。
1.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围绕重大技术需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一批重点行业的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和产业化。到2020年末,省属国有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达到120—150亿元。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把研发投入情况作为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将当年新增研发投入视作利润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和奖励制度,自2018年起,每年从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中专项安排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奖励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属国有企业高水平建设和运行一批创新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立或联合组建研究院所、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联盟等各类研发机构和组织,打造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孵化基地。推动企业更加高效运行现有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同时每年新建省级创新平台5家以上,到2020年末,建设运行6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10家以上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0家省级创新平台,梯度构建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平台体系,不断提高驱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3.实施人才强企行动。坚持人才强企战略,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引进培育一批创新型高端科技人才。完善企业人才引进培育体系,建立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引才育才行动,积极对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双千计划”,努力引进院士和国家“千人计划”等国内外高端专家,认真遴选院士后备人才,制订并实施省属国有企业院士培养计划,打造省属国有企业科技领军人才队伍。每年组织多场次、多形式的省属国有企业招才引智活动,引进10—20名博士以上的优秀高层次人才、100名以上硕士和1000名以上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形成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梯队。积极推行科技创新企业员工持股,完善创新人才收益分配机制,加大对关键骨干人才的中长期激励,努力营造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着力推进改革攻坚,争当深化改革的表率。
4.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战略重组。积极引进行业龙头、领军企业、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有效激发各类所有制资本的活力。坚持聚焦主业、进退有序,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开展市场化战略重组,推动企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战略定位更加准确,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对接我省“映山红行动”计划,遴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优质企业,加快推动改制上市,按照每年“上市一家、申报两家、辅导三家、培育五家”的工作目标,形成梯次推动格局,使省属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达到70%。
5.规范建设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决策程序、规范管理边界,全面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重大作用。坚持严考核、强激励、硬约束多措并举,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6.优化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制度体系,调整、精简、优化监管职能,加快实现监管方式、重点和路径从管企业为主转为管资本为主,从事前管理为主转为事中事后管理为主,从直接管理为主转为间接授权管理为主,做到放权放开放活,同时管精管住管好,充分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动国资监管专业化、法治化、规范化,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着力培育绿色产业,争当绿色发展的表率。
7.科学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有色、钢铁、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实现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加大省属国有资本在绿色产业领域的投资布局,着力培育发展生态环保、大数据、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绿色新兴产业和智慧农业、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等绿色服务业。打造我省绿色产业投资运营平台和龙头企业,健全支撑绿色产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建立清洁生产技术、废弃物处理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等为核心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绿色金融发展,拓展绿色产业融资渠道,搭建绿色产业信息平台,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8.大力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重点,建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长效机制,大幅减少资源消耗、降低废物排放。推动企业开展以生态设计、环境设计为核心的绿色设计,统筹考虑产品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环节对资源环境的影响,实现产品对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运用工业互联网优化企业内部循环流程和生产流程,扎实推进一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建设,着力构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不断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9.扎实推动清洁生产。推动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生产全周期管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从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重点抓好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及重大工程、项目的污染预防,逐步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的转变。推动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和矿山、建设绿色供应链,实现整体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广泛开展建设“花园工厂”行动,重点推进建设城门山铜矿等5家以上绿色矿山、新钢集团等10家以上绿色工厂,形成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清洁生产的带动效应。
(四)着力深化开放合作,争当开放发展的表率。
10.积极推动“走出去”。引导和支持企业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坚持走高质量国际化经营道路,在开放合作中培育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努力构建全球化经营格局。鼓励企业以全球视野谋划发展,深度参与全球分工,加快跨越赶超,实现跨国经营。推动企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沿线国家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开拓对外工程承包市场,带动产品和技术出口、劳务和服务输出,打造“江西建设”国际品牌。推动企业“靠大联强”“抱团出海”,以建设运营赞比亚江西工业园为抓手,打造我省境外优势产业集聚区。切实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强化境外投资项目管理,做好境外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
11.促进高水平“引进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积极推动省属国有企业面向国内国际实现全方位开放发展。面向世界,深化与世界500强企业和全球领先企业的战略合作。面向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发达地区和中央企业,利用央企入赣投资合作、赣港经贸合作等重要经贸交流平台,开展多形式、多领域的合作发展。开放一批重大投资项目、重要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战略重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重大人才引进计划等合作项目,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合作、制造业合作、现代服务业合作、现代金融合作、科技创新合作、人才交流合作,引进更多资金、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管理和一流人才,吸引海内外各类企业、各类资本积极参与合作,实现共赢发展。
12.探索共建央企产业合作园区。充分利用国家对口帮扶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和央企入赣活动,整合资源、发挥优势,推动中央企业和省、市、县企业的产业对接,推动央地企业共赢合作,促进地方和全省经济发展。
(五)着力推进转型升级,争当转型发展的表率。
13.大力推进产业升级。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规划引导,明确目标任务,总体协调推进。推动铜、钢铁、钨及稀有金属、建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着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项目,增强传统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属国有资本优先布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型经济,结合我省实际,发展壮大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环保、军民融合、现代医药、新型化工、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航空制造等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公司的投资融资、产业培育作用,每年融资100—200亿元投资新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企业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转型传统产业激活旧动能,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动能,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构建资源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多轮驱动、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省属国有经济现代产业体系。
14.深入开展智能化改造。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摆在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位置,深入实施“互联网+”,推动省属国有企业与互联网领先企业深度合作,大力推广工业互联网应用,实现省属国有企业智能化改造、信息化转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引进工业机器人建设自动化生产线,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矿山”。到2020年末,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升级。围绕“网络、平台、应用、产业”四个领先总体目标,在20户企业扎实开展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促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15.积极促进提质增效。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推广先进管理模式,积极推行达标创标,加快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有效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对标考核,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生产效率。加强银企合作,加大直接融资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强企业风险管控,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防范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经营、债务和法务风险防控,确保重点企业不出现系统性风险。
三、保障机制
16.强化党建保障。进一步固“根”铸“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国有企业党委切实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以国企党建升级促进企业改革发展质量升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驰而不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使企业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加强重点领域的腐败整治,坚决查处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
17.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配合、统筹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机制。各省属国有企业要将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订具体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18.鼓励创新容错。探索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尊重企业家首创精神,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干事创业氛围。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规定事项,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依法依规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保护企业家和广大企业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热情。
19.强化考核激励。建立科学的高度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情况的督办督查,相关内容列入企业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与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任免、待遇挂钩,建立奖优罚劣的长效机制。
20.落实政策扶持。省直有关单位在项目、资金、要素、资源、行政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省属国有企业的指导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应主动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及我省重大专项、平台建设、人才引进、财税金融、研发后补助等政策和资金支持。